证券时报网报道,在国务院明确批复将择机推出及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后,相关部分的准备事情已经接近尾声。消息称,及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治理步伐将很快宣布,首批试点QDII2的都会共有六个,划分为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
居住在试点都会年满18岁的境内个人,只要个人金融净资产最近3个月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投资和危害能力测试、无重大不良纪录且没有经司法裁决未送还债务者,可以申请QDII2。
QDII2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的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及格的境内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这较之前的及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有新的突破。
5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革新重点事情的意见》,意见指出择机推出及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切合条件的个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净资产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审定质料;签署开户申请书、境外投资资金正当性允许函和投资危害自担允许函等质料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开通境外直投专户,含1个人民币专户和1个外汇专户,用于治理境外投资资金收付、结售汇业务。
境外投资领域共包括三大块:一是境外金融类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包管、外汇及衍生品;二是境外实业投资,含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按相关主管部分的划定进行备案或批准后治理;三是境外不动产投资,含购房等,须审核证明质料后治理。